学校寄档方式
根据政策规定,应届毕业生离校后学籍档案原则上由毕业院校统一寄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市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因此毕业、离校前学生无需再致电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是否接收其学籍档案。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国家五部委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档案接收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人:档案室,接收-(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电话)。毕业院校寄往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学籍档案,系对公业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便作为学籍档案具体接收人。
就近管理档案
巴中市应届毕业生档案实行属地管理,凡寄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经整理并录入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后,于当年10月底前转入其户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学校邮寄学籍档案时,可直接填写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
学籍档案查询操作指引
1、电脑端登录四川人才网-公共服务-档案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窗口,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