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南江县以“三个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学习宣传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相关问题。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民族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水平。
教育引领常态化。将民族政策法规融入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68个、模范教职工名,营造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氛围。在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体系机制,加强对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积极提供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服务,解决少数民族8名学生入学问题,有效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就业服务常态化。严格落实少数民族就业政策,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创业者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制定出台企业吸纳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奖励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在配套产业、社会服务、劳动用工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群众倾斜。对少数民族流动摊贩,采用面对面劝导、心与心沟通的方式,变管理为服务,划定合理区域实施“民生摊点工程”,推动少数民族摊贩规范有序经营。
(南江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