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啦
辛辛苦苦工作一年
拿着工资过年
是最幸福的事
可是,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别担心
关于根治欠薪
最近有这些好消息
农民工朋友们快快看过来!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来啦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年11月10日至年春节前,在全省组织开展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被拖欠工资了?打这些电话反映!
四川省省级部门农民工欠薪维权电话
省人社厅:-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省法律援助中心:-
省住建厅:-
省公安厅:
宜宾市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
三江新区:-
翠屏区:-
南溪区:-
叙州区:-
长宁县:-
江安县:-2635
高县:-
珙县:-
兴文县:-
筠连县:-
屏山县:-
四川省其他市州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
成都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绵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内江市:-
乐山市:-
南充市:-
广安市:-
达州市:-8096
巴中市:-
雅安市:-
眉山市:-
资阳市:-26805
阿坝州:-
甘孜州:-
凉山州:-
延伸阅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章工资清偿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第十七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希望大家都能带着满满的收获
开开心心地过“牛”年
内容来源丨宜宾发布整合、宜宾广播电视台
图文编辑丨陈雪
来源:宜宾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