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为18名农民工讨回二十七万元“血汗钱”
(佘小盼)6月12日,四川巴中市农民工董顺权等18名农民工来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合法权益得维护”的锦旗送到了中心主任郭继红的手中,感谢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历经一年多终于为他们讨回了血汗钱。
董顺权等18名农民工在山西诚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工,他们都是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在外打工养家糊口,其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山西诚林建设工程公司长期拖欠18名农民工工资一直不付,董顺权去过劳动局、住建局,都解决不了问题。为讨要“血汗钱”,董顺权等18名农民工多次找到山西诚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某,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公司没钱,无法支付工资。18名农民工涉及18个家庭,这18个家庭的日子可想而知,有的孩子上学,有的赡养老人,还有需要住院治病,整个家庭的开支全靠这份微薄收入。年3月26日,经在一块打工的工友介绍,董顺权来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继红了解情况后,当即同意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张平弟志愿者承办该案。
接案后,张平弟志愿者立即开展工作。多次去劳动局、住建局进行交涉,并搜集证据,多次去法院,在年1月3日一审判决被告支付18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元。本想着终于能拿到工资了,可是被告公司为了拖延时间,在一审判决后又上诉。此时,董顺权及其农民工情绪激动,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如果法律援助这个救济途径再解决不了,就要马上上访,找市政府领导解决,上街拉条幅、找媒体报道,过激的言语不绝于耳。主任郭继红考虑到,如若处理稍有不慎,后果将不堪设想。随即,与董顺权及其农民工作了深入地沟通交流,给工人们做思想工作,说到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一定会帮助他们,主任郭继红于情于理于法语重心长地解释,使农民工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
年5月,志愿者张平弟搜集证据,准备第二次开庭,
庭审中,张平弟志愿者对诚林建设公司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及明细、农民工的入职时间一一举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案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本案是一起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的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18名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知依法维权。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其权益的事件发生后,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拉横幅、寻媒体,用过激的方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以求解决问题,这样做不仅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还易引发社会矛盾,发生不安定事件。法律援助及时介入,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成功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本案中法律志愿者庭前调取的大量可作为该案定案依据的证据,为案件事实的认定提供了充分保证。在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律志愿者运用熟练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作为农民工诉求合理的法律支撑,为案件最终胜诉提供了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减轻困难群众负担,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实行“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手续,确保一次性完成受理、审查和指派工作,真正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