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临汾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侯人社发[]84号)文件精神,现有闫树国等18人申请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经初核,该18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侯马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股或资金基金监管股反映。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就业促进股
资金基金监管股
具体名单如下:
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