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业务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因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和业务系统调试,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上级同意,暂停办理如下业务。一、年12月29日(星期二)、12月30日(星期三)、12月31日(星期四)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二、年12月31日(星期四)至年1月4日(星期一)、1月5日(星期二)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12月24日-END-编辑:邬云凤
责编:秦权军
审核:康波夏辉
监制:罗凤鸣
来源:巴中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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