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零时至18日9时,巴中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市、县生态环境执法力量迅速行动,通过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强暗查、夜查和巡查,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1月15日,执法人员在巴州区枣林镇巡查发现,列入《巴州区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巴中市巴州区宝鑫页岩砖厂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仅未停产,且存在烧砖废气散排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产生污染物的设施(制砖设备电源控制箱)依法查封,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打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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