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江县卫健局加大对个体诊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多家诊所和中心卫生院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近日,南江县卫健局执法人员在对南江谢前富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存在未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未履行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报告职责的违法情形,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第五十条第一、五项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同日,南江仁爱诊所、南江陈其江诊所也因未严格执行进场人员测体温、未设置一米线等待区等防疫措施,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执法人员分别给予诊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8月11日,执法人员在对南江县杨坝中心卫生院、大河中心卫生院、正直中心卫生院检查时发现,这3家中心卫生院均存在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违规情形,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件》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无线巴中
编辑:何奕
审核:罗茂德吴哲
监制:熊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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