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告发布,包含了事业单位岗位,教师岗,医疗岗。已出公告如下表:
区县招聘人数报名时间市属月12日-15日顺庆区月12日-15日高坪区月12日-15日嘉陵区月12日-15日阆中市月12日-15日西充县月12日-15日南部县月12日-15日仪陇县月12日-15日营山县月12日-15日蓬安县月12日-15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汇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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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规定,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对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高校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