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啦~
小编从市医保局获悉,
巴中市已开展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啦!
重点来了~
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
即日起开始缴费
截止时间为年2月28日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参保,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登记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缴一年保一年,不缴不保,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续)保并缴费的,则在相应年份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如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有3类人员可不缴或少缴参保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代缴。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免缴年度参保费用,其父母参加医保的,新生儿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个人缴费由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残联,根据本县(区)相关政策提供相关资料并为其参保缴费给予补助。
小伙伴们都清楚了么?
别忘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哦
还有扩散让更多人知道!
(来源:巴中晚报、巴州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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