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执法者权威,
就是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
理性表达,切不可触及法律底线
近日,在新浪微博《牺牲消防员最后的朋友圈,让你有何感触?你想对逆行的英雄说些什么?》的报道中,巴中网民程某某发表负面评论。
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奇章派出所民警发现后立即通知程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程某某(男,33岁,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保丰村人)承认于年4月6日通过微博发表了该负面评论,事后感觉到行为错误后删除了该评论,并发表了致歉言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程某某被处行政拘留七日。
再一次重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公民上网一定要做到
自律、文明、法治
侮辱他人
只会
自
取
其
辱
!
综合/巴中网警巡查执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