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29日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发布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巴中法院共招录7名
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积极报考!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关于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50号)精神,现就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年10月30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年10月30日至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年10月30日至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