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层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39名(公务员19名、参照管理人员20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本市内区县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本市内各区县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年9月15日(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含任职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四天。即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会议室(11-19室),由遴选机关(单位)派员具体负责,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1.选择职位。各部门(单位)的遴选职位详见《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贴2寸蓝底证件照及电子版《报名表》)。
3.领取准考证。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0月14日-15日到市委组织部11-20室领取准考证。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笔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适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原则上按照遴选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材料可在考察环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遴选单位采取的面试方式须专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具体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或在各遴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