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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巴中市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公告》精神,现将四川省巴中市年赴知名高校引才第三批考察和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和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详见《四川省巴中市年赴知名高校引才第三批拟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未入围考察和体检的考生(含未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虽总成绩排名在录取名额范围内,但面试成绩低于82分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递补
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批同意拟递补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82分。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
三、调剂
对于确实非常优秀且已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因岗位限额等原因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根据《四川省巴中市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公告》相关要求,在本次现有岗位引才结束后,市、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可根据实际需求,按“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范围内启动统筹调剂程序,进一步优选考察和体检对象。
四、注意事项
(一)考察和体检公告发布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开展考察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参加笔试的考生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原则上于年1月8日前完成。
(二)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完成后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后,相关岗位不再组织递补。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所有考生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