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报讯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新版《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和办理流程,放宽了提取条件。
购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
根据《办法》,一次性付款购买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危旧棚户区改造房自签合同日起一年内,购买二手房自取得房产证日起一年内,购房面积不超过平方米,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双方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但不超过购房款,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第二套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当职工在我市租赁唯一普通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用于当年已支付的房租,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次年提取应间隔12个月。
生活困难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等严重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当职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自由职业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凡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满一年以上且缴存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个人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由经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或我市已缴存公积金且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担保,最高额度20万。
市民如想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可在每年6月30日结息后,通过该中心向各单位印发的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了解详细情况,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中心及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另外,市民可拨打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实习生刘长青记者*家锐)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