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医院、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纳入巴中市医保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单位。
10家医疗机构医院、巴中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今年4月,省医保局批准同意我市为四川省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DRG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系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按疾病诊断分组预付费制”,就是对DRG病组制定打包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管理机制。
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开展DRG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医院运行效率,增强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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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
编辑杨佳付芸熙(实习生)
审核余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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