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位巴中市人说自己上当受骗并愤怒指责巴中市天鹤服饰有限公司以各种欺骗手段骗取他(她)们血汗钱至今不还。其中有一位还说,截止年止天鹤服饰借钱不还债台高筑,近十年来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高达70多万元。
据了解,巴中市天鹤服饰有限公司系原年4月在巴中市通江县成立的通江县天鹤服饰有限公司,当时工商注册资金是万元,法人是马某某(杜某某第二任丈夫),后来又变更为杜某某,运营范围是加工和销售各民族服装、服饰、高、中、低档次的床上用品、校服以及各类劳保用品。于年以飞地企业入住巴中市经开区(兴文)产业园区。
天鹤服饰公司股东(不愿意透露姓名)。“通过法院判决杜某某及天鹤公司应偿还我借款共计多万(加上利息),天鹤公司但无力偿还,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把债权转为股权而成为股东的。杜某某其人及天鹤公司我最清楚,最知情了。借钱按时还上算是诚信,但借钱不还就是欺骗,杜某某就是骗子,天鹤公司是骗子公司”股东说,杜某某在通江成立天鹤公司之初,支付了公司用房租赁费和装修费后,杜某某就没有资金周转了,于是杜某某就以高利诱惑和利用公司签订有对外出口订单大肆借钱,股东还支持过,帮助过杜某某,但后来自己也陷进去了30万元。借钱当初,杜某某拆东墙补西墙把高利息还上,但渐渐举步维艰,不说还本金,就利息都无钱还了。在通江5年时间吸纳社会资金大约高达多万元。对外出口订单是讲究时间的,因为杜某某拖欠工人工资,因此就没有人给公司做工,导致出口订单交货时间过期,此订单被取消,那批货物现在都还公司里面。年飞地入住巴中后,政府每年补助20万元房租。但杜某某不认真管理和经营,在她儿子闫某某的国铭商贸公司招聘外地的传销人员,王某某,李某某等人。几年来,公司根本就没有怎么加工生产,需要的产品都是在成都荷花池进的歪货,来作为传销欺骗的工具。实际上杜某某是一手操控着天鹤公司和国铭商贸公司的。并且不通过股东同意,大卖股份,提出谁做的业务引进的资金,就可以提成50%的佣金,当时遭到股东的反对,认为这是传销行为,但杜某某一意孤行照样执行下去。杜某某以各种方法,各种手段,各种理由,各种名义,巧立各种项目吸纳社会资金。从年入住巴中以来到年止,4年时间吸纳社会资金就高达多万元。9年时间天鹤公司共吸纳社会资金就高达1万元。股东愤慨地说:“吸纳的社会资金至今不归还,属于非法集资,农民工工资至今没有支付。这是无诚信的企业,是地地道道的骗子公司,传销公司。我整理过相关的依据,比如借据、合作协议,入股合同等,都由杜某某趁我不在,撬开我办公室抽屉锁把这些依据一把火焚烧掉了。年利用飞地入园,钻了政策的空子,骗取了厂房补助资金,进驻了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入驻开发区后,为了逃避通江县人民法院、巴州区人民法院、恩阳区人民法院、玉山区人法院对她(杜某某)的强制执行,未经被申请执行人同意将部分债务多的人(假)转成公司股东。更换公司法人,由万提高虚增注册股本金万元,从而逃避了法律的制裁,现她(杜某某)一不是公司法人,二不是企业的主管(巴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查),她(杜某某)利用公司的控股继续做传销销售,所销售的资金,全部进入了个人账户,个人挥霍了,从而让公司的负债越来越大,坑害了不少的巴中市民,涉及人数高达近人,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