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四川在线报道,张尚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张尚华,今年55岁,汉族人。在年参加工作,年入*。有着33年公职经历,34年*龄。在年1月,任职巴中市副市长。经过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张尚华在年至年期间,利用其担任的多种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取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其在任期间,为企业和个人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能源投资等方面“行便利”,收受大量贿赂。经核查,受贿总额高达万元。据悉,对张尚华的调查在年5月22开始。年12月10日,张尚华被开除*籍和公职。在四川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张尚华涉嫌多项罪名。其在职期间,存在多次乱搞封建迷信、收受贿赂、伪造学历、干预司法、对抗组织审查等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张尚华在年12月内被依法逮捕。在内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年6月16日,内江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在审理过程,张尚华对上诉罪名供认不讳,表示自己忏悔认罪。年9月29日,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判处其11年6个月有期徒刑,没收其受贿财产,并处以罚金万元。张尚华在曾经就任旺苍县县委书记、县长时,政绩十分突出,还获得过“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但他却沉浸在自己过往的荣誉之中,自甘堕落,违法乱纪。要知道,毫无顾忌触碰“红线”,结局必然是黯然的。尽管这一次对张尚华的审理判决像当头棒喝,唤醒了他的悔过之心,但错误已经犯下,苦果只能自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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