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2013年计划开店超100家联商资讯中心
8月31日,真功夫公司就原董事长就蔡达标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发布声明称,目前公司已有448家店,公司处于良好有序的正常运转状态,经营状况良好,发展规划清晰。截至2012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4.3%,利润超过上年全年的利润总额,预计今年全年取得的利润将超过2008-2010年三年的利润总和。2013年,公司计划开店超过100家。预计五年内,真功夫总分店数将超过1000家。公司还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据悉,2011年下半年以来,真功夫确立 成为全球中式快餐第一品牌 的战略目标,制定公司五年经营目标、完善内部培训体系、上市规划等。2012年公司计划开出的约70家新店,将全部采用新一代的 中国味道 餐厅设计方案。
真功夫公司原控制人蔡达标在其管理公司期间,通过 去家族化 涉嫌存在关联交易。去年,真功夫在内部账目清理与资产审计中,经查发现真功夫公司原控制人蔡达标涉案的关联交易金额高达人民币1亿3千万元,其中东莞逸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08年后从真功夫通过关联交易套取非法所得逾人民币7000余万元。真功夫已分别就不同的关联交易涉案主体提起侵权赔偿诉讼,目前诉讼均已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大事记:
2007年下半年,真功夫获得了两家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蔡达标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真功夫的董事长兼总裁。此后,蔡达标开始了 去家族化 ,潘宇海及其他创业元老逐渐被排挤,蔡达标系的人马越来越多地进入真功夫,身居要职。
2009年6月12日,中介向蔡达标提交了 脱壳计划 第一份文件《有关调整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架构及控制权事项项目操作方案》。2009年下半年,蔡达标等人开始了侵占与挪用。
2009年8月,蔡达标个人独资公司东莞市嬴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山市联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体股东签署协议,以一亿元的价格收购中山联动的100%股权,蔡达标个人做履约担保。
2010年2月,天河区人民法院就潘宇海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账目的诉求做出了一审判决,蔡达标不服而上诉;
2010年3月1日, 脱壳计划 再增加了两份纲领文件:《真功夫系脱壳计划》、《真功夫系正式脱壳运作前的工作安排》。
2010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潘宇海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账目的请求合法,司法审计开始。
2010年9月,蔡达标提出因公司发展需向银行融资1.2亿元人民币用于周转,并提出其要按30%收取反担保金3600万元归其个人使用,且反担保金由真功夫公司承担利息。2011年5月,蔡达标被捕后真功夫公司在审计时发现,公司之前从银行获得的融资额仅为6000万元(借款时间为2010年1月),从2010年9月之后,真功夫并未从银行获得任何新的融资,在蔡达标及公司部分高管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爆发后,相关银行立即从公司账户扣还2000万元,实际融资金额仅剩4000万元,其中除去蔡达标从公司账户以反担保金名义抽走的3600万元,真功夫公司实际仅使用了其中400万元,但所有银行利息均由公司承担。2011年4月,真功夫公司监事提起民事程序向蔡达标追讨上述款项。
2011年3月17日,广州市公安机关对真功夫董事长蔡达标等人涉嫌经济犯罪一案展开现场侦查。蔡达标在警方调查现场畏罪潜逃,后于2011年4月22日被公安人员抓获。
2011年3月29日,真功夫公司监事窦效嫘以蔡达标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达标向真功夫公司返还通过公司支付的 脱壳计划 中介费用。
2011年4月22日,经广州市公安机关侦查,证实蔡达标等人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蔡达标等4名嫌疑人执行逮捕。
2011年9月,真功夫就蔡达标家人与真功夫长期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蔡达标家人退回关联交易资金及利息合计逾1.3亿元。
2011年11月30日,今日资本致函潘宇海及蔡达标,声明因2011年3月22日真功夫部分高管涉嫌经济犯罪的事实被披露且刑事强制措施持续至今,表明《关于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后续事宜之框架协议》附录中的《陈述与保证》被严重违反且无法纠正,因此要求解除协议。
2012年1月,中国银行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蔡达标个人独资公司东莞市嬴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贷款3760万元及利息逾期未还。越秀法院予以受理,并查封了蔡达标所持有的真功夫公司41.7%股权及双种子公司50%股权。
2012年4月2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颁发《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蔡达标、李跃义、蔡春媚等人于2012年5月3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向东莞银行支付案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合计19,570,026. 09元。
2012年6月1日,真功夫公司监事起诉原董事长蔡达标非法占有公司资金一案的判决结果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蔡达标退还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反担保金3600万元,并支付迟延退还反担保金期间的利息损失,同时还需负担该案受理费22.18万元。蔡达标不服,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8月7日,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蔡达标、李跃义、蔡亮标三名主犯及洪人刚、丁伟琴两名从犯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抽逃注册资本罪等犯罪嫌疑,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8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驳回蔡达标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8月31日,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蔡达标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抽逃注册资本罪一案。 (来源:中证 作者: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