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和一级主任科员(含相当层次)及以下职级职位,分为面向本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两类职位,共37名,具体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公开选调的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共11名,具体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考调)
1.报名范围
符合公开遴选(考调)条件的本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巴中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2.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年7月4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市内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驻巴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县(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以上领导职务,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事业单位七、八级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
②近五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③所负责或所从事工作中提出重要方案、技术报告、理论探索、施政建议等,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或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肯定性批示的或被国家级权威刊物刊用的。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年7月4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年7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