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参保广覆盖。明确县(区)政府对辖区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已稳定脱贫人口按当年缴费标准一定比例(最高75%)分类给予资助。
二是病种增范围。将高血压(Ⅱ、Ⅲ级)、精神病等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10种扩增至23种;将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等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5种扩增至13种,门特疾病病种累计新扩增21种。
三是激励稳筹资。自年起,连续参保达到一定年限且未报销过住院当年医疗费用的,提高首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自然年度内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连续参保第四年的提高1%;连续参保第五年的提高2%;六年及以上的提高3%。
四是转诊优起付。医院之间双向转诊起付标准重新计医院医院只补足起付标准差额部分,医院转医院,不再另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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