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和提取业务 [复制链接]

1#

各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及时、准确的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经中心研究决定,在以下时间暂停办理如下业务:

一、从年12月11日(星期一)至年12月29日(星期五)暂停办理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同时,年中心已审批的贷款应在本年度全部办理完毕,逾期作废。

二、从年12月18日(星期一)至年1月12日(星期五)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12月4日

巴中公积金

官方

住房公积金

长按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