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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闻巴中扫黑除恶进行时发现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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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制定了《巴中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保密和保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0日开始实施。

根据《办法》,市民发现下列情况,可以向市、区县扫黑办或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侵害学生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11.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提醒!巴中扫黑除恶进行时,发现这12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

据《办法》要求,对市民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安监线索和相关情报,立案侦查后情况实属,应根据线索和情报发挥的作用予以奖励:

1.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经人民检察院批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在人民法院以同一罪作出一审判决后,一次性奖励不高于5万;

2.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2万元;

3.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一次性奖励不高于2万元;抓获骨干成员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抓获组织成员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5千元;

4.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逮捕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提起公诉的,在人民法院已同罪作出一审判决后,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万元;

5.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

6.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集团头目、骨干成员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抓获犯罪集团成员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千元;

7.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万元。

巴中市设立了举报信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对黑恶犯罪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进行检举揭发。

举报-

举报信箱:设在巴中市江北望王路西段号,市政中心接待分流工作站旁

收信单位:四川省巴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

举报邮箱:bzsh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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