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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库的通知》,决定建立巴中市养老服务人才库,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技能过硬、作用突出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推荐范围

全市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养老服务或相关专业的院系、涉老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类企业等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优秀人才,以及市内外热心推动巴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养老护理专家、老年评估专家、养老设施设计专家等为老服务类的优秀人才。

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状态较好,能参加养老服务指导工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积极参加养老服务行业活动,熟悉养老机构环境、建筑、规划、设施设备、食药安全、医疗健康、人才培养、标准化建设、专业服务、理论研究等单项工作,对养老服务业中所专注领域有一定研究和实践,热心推动巴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优秀技能人才取得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人才取得国家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相当的其他职业资格和水平。

2.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区县、本领域、本行业具有5年以上养老服务工作经验,管理、实务能力特别突出。

3.获得职业技能比赛或养老研究,市级二等或省三等以上奖项。

4.专家型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两篇养老调研、学术文章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或行业杂志报刊发表。

入库程序

(一)初审推荐

各区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养老服务人才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推荐。市级部门的优秀养老服务人才和市外人才可由所在单位初审推荐,也可由各区县或市级单位邀请入库,准备相关材料,一并纳入入库资格审查。入库后两年届满的续评工作由原初审单位负责上报。

(二)资格审查

市民政局对初审推荐和邀请入库材料,进行复核,组织养老服务人才库评审小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开公示

综合评审后,对拟入市级人才库的养老服务人才在巴中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审核审定

公示后,评审情况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核准列入巴中市养老服务人才库。

管理方式

(一)分类分级

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库主要包括专家型人才库、管理型人才库和专业技能(技术)型人才库。对人才库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每两年开展一次入库评选。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养老服务行业规范,以及违反诚信原则等不适宜作为人才库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移除。

(二)动态续评

库内人才两年届满,须进行续评考察。考察范围主要包括:

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难点,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或具体业务工作的情况,取得的工作成就和学术成果;参与养老服务有关培训、宣传、志愿服务的情况,或对所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进行业务“传帮带”,以及其他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而做出的努力。市外人才主要考察参与推动巴中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情况。

续评考察应提供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所在养老人才服务工作站考核(鉴定)报告等相关资料。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再续评列入巴中市养老服务人才库:

1.单位对个人的年度考核或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2.专家型人才未取得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且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建言献策或提供帮助支持少于2次/年。

3.技能技术型人才参与为老志愿服务、培训、宣传等相应活动少于2次/年;或开展“传帮带”活动少于2次,效果不明显。

4.管理型人才未发挥专业、技能优势,对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做出实质性努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5.违反入站管理和服务的规定。

(三)入站管理

按照个人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有入库人才纳入站点管理和服务。由各区县民政局和市社会福利院建立养老人才服务工作站,主要为优秀养老服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素质提升、人才交流、高层次人才推荐、养老研究、续评考察等服务内容,搭建养老服务人才资源池,推进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合作。

待遇与保障

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人才库建设,逐步完善求才、用才、育才、激才、留才体系,结合人才特性落实入库优秀养老服务人才的待遇。

(一)入库待遇

1.核准入库的各类型人才,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或文件,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2.优先参加养老服务培训、业务交流、能力提升、养老调研等活动,参加优秀养老服务人才座谈联谊活动。

3.依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操规定,参加市、区县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4.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养老服务评审、专家咨询、养老研究等活动,并依法取得相应劳动报酬。

5.符合养老服务人才政策的待遇。

(二)经费保障

按照“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用途及范围,年起,各地安排用于养老人才服务工作站点建设、入库评选、入库人才座谈联谊和开展调研、入库人才奖励和补贴等的资金,在每年度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中不低于5%予以保障。

年11月底前,各地组织完成首次市级优秀养老服务人才筛选、初审、推荐工作。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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