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近日
巴中市公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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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p>
1.巴州区境内:广达线K+~K+、广达线K+~K+;
2.巴中经开区境内:广达线K+~K+;
3.南江县境内:广达线K+~K+;
4.平昌县境内:广达线K+~K+。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p>
一、城市市区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人民政府
年9月27日
特别提醒:
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铁路安全有关规定,不得有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或者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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