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周家夷
医院违规将碎石科出租给非该机构人员,获利6万余元;某诊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产前诊断(筛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执业助理医师坐堂行医……
6月14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有涉嫌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请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
四川省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
某医院出租科室案
案情简介:
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执医院开展现场检查时,在该院某科室发现《科室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合同》3份文件。经查实,该医疗机构将碎石科出租给非该机构人员开展体外冲击波碎石诊疗活动,获得提成收入元。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该医疗机构罚款人民币元、没收违法所得元的行政处罚。针对承包碎石科人员另案处理。
小提示:
个别医疗机构无视法律规定,通过出租临床科室的方式非法获取利润,由承包人对科室诊疗业务全权管理,存在极大医疗质量安全隐患,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各医疗机构要提高依法执业自律意识,严格诊疗业务管理。
案例2:
某诊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产前诊断(筛查)案
案情简介:
年8月,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某诊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诊所的诊室内放置一台B超机,在该B超机超声工作站系统发现有多份超声检查报告提示“胎儿心脏未见重大结构异常”、“共同动脉干(CAT)并室间隔缺损”等内容。经查实,该诊所未取得超声产前诊断(筛查)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擅自为多名孕妇实施超声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小提示:
从事产前诊断需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审批,任何机构和个人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不得开展相应技术服务。人民群众在选择产前诊断和筛查机构时应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就诊。
案例3:
某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案情简介:
年11月,德阳市什邡市卫生健康局接群众举报,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到某药店监督检查,查见该药店内有人坐堂行医,该药店无法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查实,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年9月开始聘用执业助理医师张某某坐堂行医,截至案发之日,共计开具张处方,并售卖药品收入.6元。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德阳市什邡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药店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针对执业助理医师张某某另案处理。
小提示:
药店开展诊疗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在本机构注册或备案的医师开具药品处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聘用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群众在药店就医时需了解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保障自身就医安全。
案例4:
某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案情简介:
年7月,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健康局接群众举报,组织监督医院突击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部分科室工作人员无法出示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经查实,该医疗机构存在聘用2名未取得医师资格、1名未取得药师资格的人员、2医院注册或备案的执业医师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聘用1名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同时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务人员唐某伪造病历资料等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医疗机构警告、罚款人民币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针对该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伪造病历资料另案处理。
小提示:
医疗机构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更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极大医疗安全隐患。
案例5:
某酒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违法行为案
案情简介:
年7月,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人员对某酒店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酒店存在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在清洁物品储藏间放置杂物;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等级;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档案;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并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提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等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条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分别裁量合并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小提示:
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是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场所之一。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将卫生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和自觉性,切实落实好各项卫生制度措施,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检测结果。消费者到公共场所进行消费时,注意查看公示信息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案例6:
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现制现售水水质未达标案
案情简介:
年11月,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现制现售水水质进行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攀枝花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盐边县两个小区的现制现售水点位的水样细菌总数,超过《生活饮用净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规定的标准(细菌总数≤20cfu/ml)。该行为违反《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警告、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小提示:
现制现售水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水质处理设备的日常管理,按规定开展日常性水质检测,水质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前和更换水处理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应在供水点公示制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水质检测报告和水质处理材料更换记录等信息。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现制现售水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