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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稼被野猪破坏了咋办别急,一项补偿可以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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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闻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四川巴中市巴州区一名吴姓六旬农妇,为了保护庄稼不被野猪破坏,花元购买一台机器,前后电死3头野猪。日前,吴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元。据调查得知,吴某某主观意图并不是狩猎野生动物,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不被侵扰。之前为了驱赶野猪自己也采取过放鞭炮、敲锣打鼓等方式,然而收效甚微,忍无可忍之下,出此下策,最终却没想到,反而给自己带来了灾祸。

这种事我们之前多多少少都会听到,一方面为农妇抱怨不平的同时,一方面又为自己未来面临这种情况的处境而担忧。

近些年的农村,由于生态环境的恢复,野猪越来越常见,频繁出没于田间地头,而且由于缺乏人类的管制,胆子也越来越大。

野猪泛滥的最直接后果便是庄稼种不成了,虽然说现在人民大多以外出务工为主,然而在农村,相当一部分留守人员均以种地为生,对于没有一技之长的他们来讲,种地就有了口粮,每年剩下的还能换点零花钱用。

然而最近这几年,种地几乎白种,离家稍微远一点的基本上都是给野猪赞助的口粮,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种下的粮食被野猪糟蹋的一干二净,心理也不是个滋味。

然而对于农民来讲,野猪打不敢打,一方面野猪毕竟也是野生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如果贸然行动必然会给自身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方面野猪是保护动物,打不得,上面农妇的经历就是前车之鉴。

庄稼糟蹋了就白糟蹋了吗?农民面对野猪真的束手无策了吗?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野猪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不得随意猎杀,如果必须猎杀需向当地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而且随着“禁野令”的出台,野猪保护势必将更加从严从紧。所以野猪必然是打不得的,也是吃不得的。

那么庄稼被糟蹋了怎么办?其实很多农民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所以说,依照国家规定,被野猪糟蹋的庄稼按规定是可以申请补偿的。除此之外,近两年,不少地方也开始尝试探索给庄稼买保险,这样万一庄稼被破坏了,也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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