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名研究白癜风的专家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6号)、《巴中市人社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巴人社发〔〕15号)、《巴中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财社〔〕44号)、《巴中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巴人社发〔〕9号)、《巴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年全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市就发〔〕6号)等文件要求,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拓宽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近就业渠道,稳就业促增收,现将申报吸纳就业奖励和就业帮扶基地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类型
(一)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
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且月平均工资达到元以上,按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二)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
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四)就业帮扶基地
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要求:
①有不低于平方米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或有集中连片不低于亩的生产场地;
②创建人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
③吸纳10个以上脱贫劳动力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
二、申报程序
(一)吸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由企业、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①《南江县吸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报审批表》(附件1);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场所租赁合同及租赁费支付票据复印件或房产证明;
⑤与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⑦《吸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附件3);
⑧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就业帮扶基地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①《南江县年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2);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场所租赁合同及租赁费支付票据复印件或房产证明;
⑤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脱贫劳动力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⑦《吸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附件3)。
⑧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三)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由企业向县就业局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①《巴中市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审批表》(附件4);
②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④创业实体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巴中市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5);
⑥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审核流程
乡镇(街道)初核后报县就业局,县就业局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现场查验或电话核实,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公示审定。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由县就业局核实、人社部门审核。
吸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和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经审核合格后,按规定兑现相关奖励。就业帮扶基地审定后出具认定文件,并兑现相关补贴。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政策要求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回补贴资金。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审核,如因工作不实造成资金流失,将严肃追责问责。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30日结束。
联系人:县就业局就业指导股王兰琴、罗雯,联系-。
附件:
1.南江县吸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报审批表
2.南江县年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申请表
3.吸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4.巴中市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审批表
5.巴中市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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