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办理业务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每年6月底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年度结息结转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大,需要大量时间进行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和银行账户的核对,确保账务和资金一致。因此,在此期间需要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6月28日15:00-17:00,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业务,周末正常休息,7月1日恢复业务办理。
二、年6月29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含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