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脱贫攻坚奖励工作安排,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拟确定巴中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50个集体、曹曦文等名个人为脱贫攻坚奖励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奖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11日至年6月18日(工作日)。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举报—5266673—(传真)电子邮箱:fpjs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