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平昌县文物局发现多幅与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相关的石刻。其中,1幅为地名石刻“养生潭”,另外4幅四方记事石刻出自清朝道光年间和民国时期。
不久前,有网友爆料称,在平昌县泻巴河流域发现河边岩石上刻有疑似清代的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石刻题记。平昌县文物局获悉后,第一时间与爆料人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专人找到具体位置,并开展实地调查。
经过调查,共发现有石刻五幅,分布在高2.7米,长约11米的天然石壁上。从左至右分别为清道光廿六年、民国十二年、道光九年、道光二年的四方记事题刻及地名题刻“养生潭”。通过对文字内容的解读,了解到除地名题刻外,其余四幅石刻均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特别是道光廿六年和民国十二年的两幅题刻均以官方的名义划定河域保护区,并明令禁止相关破坏生态的行为:“……禁止谢坝河/永不许用药……”“……所禁地界上以狗掌滩上为止,下至落礳滩下为止。无论何人不准撒网捕鱼、下毒……”等。
民国时期所刻碑列明生态保护具体措施后,又明确指出:“……自示禁之日起无论何人不准来此捕鱼,倘有嗜利之徒、抗不遵从者,该地团中人等拿获送案,遂以相当之罪绝不稍事宽容。”即赋予地方自治组织(团练)权力,纠送违反之人归案办理。
道光九年的《赏罚示禁碑》更是体现破坏山林的严苛惩罚,肇事者除缴纳罚金外,还将姓名罪行勒石示众。
长期以来,平昌县有着中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丰富、深厚底蕴,立足于“生态保护”“生态平衡”的现代理念,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此次养生潭石刻的发现,更体现了平昌地区从古至今生态保护的鲜明特征,反映出古人朴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当代生态文明观念高度契合。
来源:四川观察、川观新闻、无线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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