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岗位儿科、急诊、重症医生岗位。二、名额儿科医生3人急诊医生5人重症医生3人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二)具体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不满35周岁(年4月3日以后出生)。2.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不满30周岁(年4月3日以后出生)。3.尚未规培的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满30周岁(年4月3日以后出生),进入我院规培,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报名人员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条件证书,届时因未取得相应条件证书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3.受*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四、招聘程序(一)报名考生本人持个人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医院现场报名。也可通过川北医学院年3月25日“医路战役,领航未来”空中双选会报名。1.时间:年4月30日截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2.地点: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1张;(2)各层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此项仅规培合格者提供);(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5)其它业绩材料。4.报考岗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公开考试、考核1.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2.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除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外的其余考生进行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持个人医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笔试、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作为拟招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四)体检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五)公示和招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