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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严查农产品,多个商家被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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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市农业农村局通报了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多人受到处罚。

年5月13日,市农业农村局、恩阳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恩阳街道某农资门市部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该批次敌草快水剂含有百草枯阳离子的质量分数为4.3%。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元,处罚款元,罚没款合计5元。

年3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通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通江县伏某某经营的农资门市部检查发现广西兆和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广8优香丝苗”杂交水稻,审定编号为桂审稻,通过中国种业信息网查询该品种于年通过广西省审定,当事人及上级经销单位不能提供四川省审定或同意引种备案的相关资料。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元,处罚款元,罚没款合计4元。

年4月1日,平昌县执法人员对肥料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苏某某销售的“玉米水稻配方肥”无肥料登记证。该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款0元。

年4月9日,巴州区执法人员对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发现罗某某经营的四川六禾汇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利68”玉米种虽通过四川引种,但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处罚款元。

年4月13日晚23时,南江县胡某某从陕西咸阳市兴平市某肉联厂采购猪肉公斤运输到南江销售,当事人只能提供到陕西汉中喜神坝的有效检疫证明,不能提供到南江县的合法有效检疫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罚款元。

年9月7日,通江县执法人员在某定点屠宰场检查时发现,待宰圈存栏生猪13头,其中两头生猪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有关规定,对王某某处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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