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足球协会
关于举办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的通知
各县区足球协会、学校、企事业单位足球队、社会足球团体:为推广普及巴中足球运动,营造良好的女子足球氛围,大力提升女子足球发展水平,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现将本次比赛规程下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及要求各参赛队要严格按照《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要求,于年3月1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二、竞赛日程安排比赛地点:巴中市高级中学本部足球场;比赛日期:以绿茵岁月APP赛程时间为准。三、服装要求为提升赛事形象,规范比赛服装,杜绝非足球服、无号、重号、服装不统一等情况发生,各参赛队需提前做好参赛服装准备工作。四、相关费用(一)本次比赛免报名费;(二)赛事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特此通知附件1: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竞赛规程附件2: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免责协议书
巴中市足球协会
年3月11日
附件1:
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竞赛规程
第一章赛事信息及保险
第一条赛事信息指导单位: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主办单位:巴中市高级中学、巴中市足球协会承办单位:巴州区足球协会、恩阳区足球协会第二条保险参赛球队所有人员必须签署《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免责协议书》,应自行负责其代表队在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所有比赛中包括球员和官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交通意外、住院和外科手术),且参赛球队必须保证赛事组委会将免遭此类诉讼或者承担责任。第二章技术规程第三条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一)比赛参照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为准则;(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三)执行巴中市足球协会根据四川省足球协会要求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四)执行赛事组委会制定的比赛文件和根据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五)在每场比赛中,每队报名首发上场球员8名,替补球员不超过7名,上半场可替换3人,中场休息替换人数不限,下半场可替换3人,所有换人必须经过第四官员审核通过、装备检查合格后,获裁判员同意,方能替换上场比赛,被替换下场的球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六)如果比赛双方有一方场上比赛球员少于5人,则比赛将被放弃。在此种情况下,赛事组委会将对产生的后果做出最终决定。第四条比赛持续时间每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两个半场中间应有不超过15分钟的中场休息时间(从上半场终场哨响到下半场开场哨响)。第五条中止比赛如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一)比赛将被暂停30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二)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后比赛仍未能得到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放弃该场比赛;(三)在中止比赛情况下,赛事组委会应在裁判员做出放弃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五)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联赛组委会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1、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球员、替补球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2、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3、比赛的红、*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4、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5、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联赛组委会决定;6、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联赛组委会决定。第六条比赛取消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一)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比赛将被推迟30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二)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则可再至多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三)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联赛组委会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赛。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第七条比赛场地(一)比赛替补席每队最多10个座席,替补队员7名,官员3名;(二)只有正式报名的球员、替补席官员才能在替补席就座,其他人员不得入座;(三)替补席上所有人员应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有明显颜色区别的服装装备;(四)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席(从第四官员席面向球场)左侧替补席;(五)管理替补席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都将可能追究球队领队的管理责任;(六)替补席和技术区域严禁吸烟(请同时遵守体育场有关公共区域禁烟的规定)。第八条热身(一)赛前热身应严格按照比赛倒计时程序时间要求进行。如果天气情况允许,比赛队报名上场队员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必须结束热身,返回休息区;(二)在比赛进行期间,每队同时最多有6名球员可以在两名官员带领下在其替补席近侧球门后或赛区委员会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无球热身(守门员可以进行有球热身)。第九条比赛用球比赛使用5号足球;第十条比赛日程安排(一)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竞赛日程由联赛组委会制定,球队必须严格遵守;(二)因政府、相关单位、学校有任何大型活动,或遇到不可抗拒原因,赛事组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三)球队因自身原因希望调整原定赛程,应提前1天并同时征得以下同意:1、对方球队;2、赛事组委会。第十一条赛制本次赛事赛制根据报名球队数量决定。第十二条决定名次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若90分钟比赛结束后成平局,比赛双方以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1)相互间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第十三条比赛奖励(一)联赛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二)评选一支公平竞赛运动队;(三)评选一支优秀组织运动队;(四)设最佳球员、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奖;第三章球队报名第十四条球队报名(一)需要在“绿茵岁月”APP里完成球队信息登记。联系人:*超然(二)球队名称应报全称及简称:1、球队全称为:地域名+球名+球队冠名+足球队;2、球队简称为:地域名+球名或球队名,简称长度不应超过六个字;3、球队只能有一个冠名,冠名可以是学校、企业或品牌名称,但不得有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同时球队冠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商标法、广告法等);4、报名与上述要求不符时,联赛组委会有权按照该球法定名称和球队冠名的上述规定,予以纠正;5、一旦报名完成,除非特殊情况,球名称、球队名称在本赛季内不得变更。(三)参赛球队必须认同并要求所有报名球员和球队官员须完整填写《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免责协议书》,并上交至联赛组委会。
第四章参赛球员资格
第十五条参赛球员资格符合下述条件球员可以报名参加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一)来自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等单位的业余球员可参加比赛,年满15周岁;(二)报名球员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十六条参赛球员、教练员及医务人员报名(一)每队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医1名,并均须符合上述资格规定(队员可兼任);只有以上球队报名人员才可在替补席就座,除非受到禁赛处罚,领队、教练必须在比赛中就坐替补席;(二)每队报名球员最少11人,最多15人;(三)球员报名号码为1至99号,赛季内同一名球员号码不得更改;(四)如派遣无资格球员上场比赛,球队将被视作弃权,并按本规程第二十条第二款处理。赛事组委会有权对违规球队、相关球员以及球队官员做出进一步处罚。第十七条上场球员名单(一)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实行参赛球队检查制度,在赛前,由裁判组对所有可能列入比赛上场队员名单的球员(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报名球员)进行资格检查,不合格的球员不能列入《上场队员名单》参加比赛;(二)球队在抵达比赛场地后,应在比赛开球前20分钟在绿茵岁月APP里填报8名首发球员,第四官员协助助理裁判员对报名球员、替补席官员进行服装检查、身份确认;(三)替换球员前应该先由球队官员告知第四官员替换情况,再由第四官员在绿茵岁月APP里完成人员替换名单。第十八条球队官员参赛球队领队必须由各球队的负责人担任,且领队为该球队的赛风赛纪监督员。第十九条责任与义务参加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球队应承诺如下:(一)遵守国际足联理事会发布的《足球竞赛规则》;(二)接受巴中市足球协会根据本规程针对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的纪律以及裁判事宜所做出的决定;(三)遵守公平竞赛原则;(四)在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过程中,球队从到达至离开赛区期间,应对其球员、官员、工作人员、球迷以及任何附带责任人群的行为负责;(五)根据本规程以及赛事组委会发布的工作指南和通知中的规定,出席并参加赛事组委会组织的所有官方活动,如赛前联席会、开幕式、闭幕式等,任何未按要求出席活动的球员或者官员,联赛组委会有权对其做出相关处罚。第二十条弃权和罢赛(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视为弃权:1、如未在“绿茵岁月”APP参赛球队里登记、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球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则该球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2、在开赛时间15分钟后仍然未满足5人的参赛队按弃权处理。(二)弃权的处理:1、如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则视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净胜球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2、如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则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视为罢赛:1、并非因赛事组委会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得赛事组委会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2、拒绝按照赛事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五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4、中途退出联赛。(四)罢赛球队所有本赛季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净胜球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五)弃权或罢赛某场比赛,扣除参赛保证金至少元;中途退出联赛,扣除所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罚的权利。(六)赛事组委会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进一步处。
第五章比赛装备
第二十一条比赛服及其他装备(一)参赛球队必须上报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一套深颜色,一套浅颜色,并指定一套为主场比赛服,一套为客场比赛服;(二)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差异明显的比赛服,并经裁判员认可。如裁判员认为参赛球队双方比赛服颜色可能引起混淆,将有权要求更改比赛服颜色。主队应穿主场比赛服(不应混穿),客队避开主队比赛服颜色选择比赛服;如有必要,经裁判员认可后,可将本队主客两种比赛服混穿;裁判员对比赛服装颜色有最终决定权;(三)紧身衣和球服主颜色必须一致,比赛时球员护踝和脚踝绷带必须与袜子同色或透明,紧身裤和短裤颜色必须一致;(四)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无号或重复号码不得上场,更不得贴号上场;(五)球员足球鞋的要求:不能穿带金属底、钢钉的足球鞋参赛;(六)球员上场比赛必须佩戴护腿板。球员上场(近视眼、远视眼)需佩戴防护型运动型眼镜或隐形眼镜。
第六章报名方法
第二十二条报名方法(一)报名时间为即日起到年3月18日18点截止;(二)各参赛队不缴纳参赛报名费,但需缴纳遵纪保证金元,(三)联席会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七章纪律处罚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红*牌及停赛(一)球队官员、球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牌将自然停赛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时除外);(二)球队官员、球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牌须累计;(三)比赛中被出示红牌的球员和官员不得再次进入比赛场地和技术区;(四)如有轮空、补赛或比赛场次日期调整,自动停赛按时间顺序进行。如赛事组委会针对相关情况做出加重或减轻处罚的决定,以组委会的决定为准;(五)红*牌罚款:1、比赛队在比赛中,第一张*牌罚款10元,第二张*牌罚款20元,第三张*牌30元,以此类推;2、比赛队在比赛中,第一张红牌罚款20元,第二张红牌40元,第三张红牌80元以此类推;3、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六)严重违规违纪的处罚:1、在比赛中出现的推搡、谩骂、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球员、球队官员将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和“不受欢迎的队”,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禁赛处罚;2、球员、球队官员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场上或场下),1人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扣除总积分1分,罚款50元;2人扣总积分3分,罚款元;3人以上取消参赛资格,罚款元,并给予禁赛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解释,未尽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件都将由赛事组委会做出决议,该决议为最终决议。第二十五条批准本规程由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组委会批准,即日起生效。
年3月11日
附件2:
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
免责协议书
一、责任告知(一)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是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和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导,巴中市高级中学和巴中市足球协会主办,巴州区足球协会和恩阳区足球协会承办,全市女性足球爱好者自愿参加的一项业余足球比赛活动!比赛组委会仅限于帮助业余足球爱好者参与比赛、交流和发布消息。由于足球这项运动的特点,决定了参与它是有一定的风险。组委会对于参与本次比赛的安全性的判断只是基于这项运动一般经验和认识,仅供活动参加者参考,组委会不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伤害或损失。作为组委会的作用也仅限于正确的引导更多的业余足球爱好者投入到足球运动中来,不代表组委会要对参加活动的人负担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二)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和不可抗拒的高风险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造成活动参加者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已认同这一点并完全自愿参加。凡参加本次业余足球比赛的人员均为纯粹的个人行为。(三)足球活动是一项对体能和技术有一定要求的运动,活动参加人员可能因个人的体能及技术方面的原因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已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负责。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不能继续进行活动,组委会不承担责任。(四)足球运动参加人员须按组委会要求准备必备的个人保护装备,因个人保护装备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一切责任自负。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五)比赛期间(比赛开始起到比赛结束),组委会负责球队的比赛日程安排、信息交流以及所需要的比赛秩序保障(不含医疗保障,各队需自行准备医疗人员)。(六)比赛期间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按照组委会要求进行体检,并向组委会提交体检报告,同时在参赛时向球队领队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它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七)比赛期间,组委会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终止球队和球员个人的活动。组委会宣布比赛结束后任何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八)足球运动是一项团队活动,活动参加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体现团队精神,共同完成本次活动。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组委会不承担责任。(九)组委会将要求活动参加人员自行进行高风险项目投保(包含参加比赛往返的交通意外险)。参与者一旦发生意外,由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不得向组委会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参赛球队若未给队员购买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由球队自行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因以下原因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1、因场地提供者提供的公用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活动参加者遭遇意外伤害或损失。2、比赛过程中参与者的所有伤害与损失。二、个人承诺
(一)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主办方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主办方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
(二)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参加该活动,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无第(六)条所述之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
(三)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足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不服从组委会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并且承诺不因此向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主办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四)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清楚无误明白本免责条款的所有内容及含义。并知晓签署该免责条款表示自身受到损害时救济权利受到限制甚至放弃。但本人清楚明白足球活动的风险,仍然坚持签订本协议。提高自律能力和风险意识,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足球活动更安全。
我是足球队的,我自愿参加年巴中市“高级中学杯”女子足球赛并同意认可以上《免责协议》并签字确认并加盖手印:。(未年满18周岁的球员,必须要家长签字同意。)签署日期: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