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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3家医疗机构被纳入不良执业行为重点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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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校验期分别为三年和一年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3家医疗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家暂缓校验。

此次公布的校验期为三年的10家医疗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累计记8分以医院累计记14分而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在公布的校验期为一年的6家医医院因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记8分纳入重点医院累计记14分暂缓校验详细名单

“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旨在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其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的依据之一,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和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诊疗规范的行为。

据了解,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依次确定为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六个档次,其中10分代表不良执业行为最严重档次,其余情况依分值递减。当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日起计算,一年一个周期),累计记分达到6分以上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把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加大监督频次,并予以公告。校验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良记分累计达到或超过12分;校验期为三年的医疗机构,在校验周期内不良记分累计达到或超过36分的,执业登记机关在校验时将根据规定给予医疗机构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医疗保障部门将中止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或中止协议执行到科室4个月。

“如果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或超过被暂缓校验分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立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医疗机构在一个校验周期内累计不良记分达到或超过被暂缓校验分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1年内不予受理该机构重点专科设置申请,医院开展巡查式评审,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挂钩,1-2年内调减建设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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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裕骑

审核:施皓文

来源:综合巴中市卫生健康委、无线巴中

(“巴中舆论场”为四川在线巴中频道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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