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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处巴中在这些地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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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巴中日报

7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十一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严厉打击飙车、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十一大队拟重新启用辖区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据介绍,本次启用的监控设备点位为:巴中至重庆方向km+m、km+m、km+m,重庆至巴中方向km+m。大型车辆限速km/h,小型车辆限速km/h。届时,将对不文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4处设备将于7月15日重新启用,请驾驶员朋友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高速公路平安畅通。

此外,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四大队得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G恩广高速广巴段、巴达段也将启用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启用地点分别为:

1.G恩广高速达州至巴中方向公里米,小型车辆限速值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公里/小时。

2.G恩广高速巴中至广元方向公里米,限速值80公里/小时。

3.G恩广高速巴中至广元方向公里米,小型车辆限速值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公里/小时。

4.G恩广高速巴中至广元方向公里米,小型车辆限速值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公里/小时。

5.G恩广高速广元至巴中方向公里米,小型车辆限速值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公里/小时。

6.G恩广高速广元至巴中方向公里米,小型车辆限速值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公里/小时。

7.G恩广高速广元至巴中方向公里米,小型车辆限速值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公里/小时。

8.G恩广高速巴中至达州方向公里米,小型车辆限速值公里/小时,大型车辆限速公里/小时。

启用时间从7月14日起,将对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和记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规范行驶,摒弃驾驶陋习,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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