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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岂能整形易容人民资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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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学习时报」

案例

四川省巴中市原副市长张某因受贿罪获刑十一年六个月,被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称张某“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查看其简历,他在西南石油学院本科毕业,后又在西南师范大学政治专业脱产学习两年,此后在仕途上并无脱产学习的经历,其“工学博士学位”不知是如何获得的。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某丽,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涉嫌造假,在冒充他人女儿意图侵占他人遗产时,遭当事人家人举报,事情败露。“风光一时”的王某丽,曾是石家庄市后备干部、最年轻的市政协常委,曾当选市“十佳女杰”和“十佳女乡长”,位居团市委副书记,可谓“前途无量”。现实中的王某丽个人档案几乎都是假的,不择手段通过干部档案“整形易容”从一名普通的农村女子,一步步升迁至团市委副书记。被称为“五假干部”的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某就是在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方面全面造假,“一路造假一路高升”直达副部职位,等等。

干部人事档案,记录着干部一生重要的信息,干部人事档案也反映出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是组织上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个人成分等一些重要的信息,涉及到一个干部一生的政治前途。个别干部背弃诚信,对自己的人事档案进行伪造,究其原因,一是为提拔晋升提供“便利”,或从造假档案中获得更多利益。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干部通过伪造自己的人事档案,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党员干部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参与者、推动者,也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直接受益者。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要体现在行动中,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要求坚决维护党的利益,听从党的召唤,服从党的安排,随时准备为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的一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门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细化造假行为表现、框定责任主体,提出“十一严禁”纪律要求。个别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屡被巡视巡察发现。一些“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往往存在着“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严重扰乱选人用人机制正常运转,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案例中,他们为改变身份、获得职务晋升在干部人事档案上做文章、动手脚,将档案做“整形易容手术”,直至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利”字,或为提拔,或为晋升提供便利,以上案例无不将个人利益凌驾党纪法规之上,只顾眼前利益罔顾集体、国家利益。党员干部要把个人的主观愿望、工作要求、工作重点等放在大局中考虑,看明方向、脚踏实地,有直面困难与问题的勇气。正确处理进取心与平常心的关系,对待毁誉荣辱,泰然处之。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大局意识也成为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实际工作中,由于个别地方和个别部门对干部档案的管理疏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缺位、对干部档案信息的管理和审核手段跟不上时代要求,给了人事档案造假者以可乘之机。干部人事档案的生成、审核、管理与利用本是严密的过程,档案造假者并非一人所为,往往有一个“造假团队”来疏通各个“关口”。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的“第二生命”,必须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每一道关口。

干部档案造假不仅关涉个人诚信,更暴露出个别党员纪律意识淡薄、对党忠诚度低下。党员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关键在于加强政治修养,锤炼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既要有对党的深厚感情,更要有理性的觉悟。对党忠诚还要相信组织,向组织交心交底,自觉接受监督。党员干部必须明白,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组织才是最可信赖的靠山。要自觉遵纪守法、不偏离越界,严格履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如实汇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若是出现苗头问题,犯了小错误,党员干部不能讳疾忌医、躲躲闪闪,要及时醒悟,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哪怕是犯了大错误,也要抓住组织挽救的机会,诚实对待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真心悔过改错,避免在违法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党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树立对党忠诚的鲜明导向,弘扬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的风气;健全制度机制,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对党忠诚老实”作为首要标准,在是非面前看立场、在挑战面前看担当,提拔重用老实正派人,让投机取巧者没有市场。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责任,对出现档案造假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是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追责问责机制,坚决打击档案造假者及其“帮凶”。杜绝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一是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从源头上把好人事档案的关卡。档案审核人要对自己审核的档案认真负责,防止造假者蒙混过关。二是加大对人事档案造假者的惩罚力度。一经发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组织上就不再任用这样的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者,是对党的不忠诚不老实,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恶劣行为。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者,一经查处要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让造假者及其帮凶付出沉重代价。坚定有假必查、造假必究的零容忍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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