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曾学原为市中级人民法 [复制链接]

1#

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曾学原为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曾学原个人简历

曾学原,男,汉族,年1月生,四川双流人,年7月参工,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巴中市人民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09—.07四川联合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07—.05全国法院干部法律业余大学四川分校工作人员;

.05—.0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

.08—.1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

.12—.1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其间:.09-.07四川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2—.1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级);

.12—.0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其间:.12获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01—.0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审判员(副处级)(其间:.02-.02挂任万源市副市长);

.03—.0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审判员;

.08—.09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审判员;

.09—.09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长、审判员(.11三级高级法官);

.09—.0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三庭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01—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巴中市人民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日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